-
我,打着灯笼搬家了.谢谢.
-
我正要往前走的时候,葛布叫住了我,他说让我回头,说有东西要交给我。我没有力气回头,却也没有力气继续向前走。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什么也不做。
我听到了葛布缓缓走过来的声音,他那老旧的穿的破洞的球鞋一如既往吊儿郎当的擦过地面的声音。全部让我那么清晰的记得的声音。他就那样丝毫不担心我会离开的步调,他知道既然他叫了我,我就不会再往前走一步,他总是那么掌控我的步调,一直以来,一直都是这样,我也以为会是一直这样,甘心的当他的小菲佣,小保姆,小跟班。以为这就会是一辈子……其实,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葛布终于慢慢的挪到了我的身后,我能感受到他的鼻息,他离的我很近,曾经游离着的气息,现在却让我整个都是湿漉漉的,寒冷蔓延到骨头里。葛布从后面轻轻的抬起了我的手,愤怒的紧攥成拳头的指头,被他轻轻的一根一根的掰开。一个小小的冰冰凉凉的东西被他塞到了我的手心里,然后他把我的手轻轻的合上,但并没有让我使劲。我轻轻的使劲攥了一下拳头,因为我知道那是我们的开始。有种什么液体缓缓的从手心里流了出来,我却一点都不疼。一点,都不。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到地铁的终点站的时候了,一身微微的汗,眼睛也是模糊的,加班到很晚,但好在赶上了最后一班地铁,可以回家。
我的视线是很容易被影响的,很多轻微在动,或者发出的声音,我都会很敏感的把目光投注,把耳朵倾听。
是一个小小的钉子,是个金色的钉子,不知道是我当时的视线有点模糊还是怎的,突然特别喜欢那个随着地铁摆动在旋转着的小钉子。我是喜欢那样的小物件的,然后会偷偷的收藏起来,自己在某一天收拾破烂的时候拿出来独自感念。
那样旋转着的金色的姿态真的让我着迷。我就是这么对一种事物突然的着迷起来,然后就兀自陷入自己的世界去全心全意的喜欢。
地铁驶入了终点站的站台,小钉子还在兀自着自己的旋转。我知道我下一刻要去拿起它,把它带回家……
我蹲在那蹲了半天,就那样想等着它旋转完毕,带它回家。
“你们两个还不下车!?”我没回头,知道是外面的负责察看是不是还有乘客没有离开的阿姨在说话。但后来我回头了,因为不知道原来还有一个人也没有下车,我看到的是一个男的。我只能很真实的说出我对他当时的印象。葛布当时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冲着我淡淡的有点挑衅的笑着的男的,一个路人,一个甚至不会有甲乙丙丁标号的路人。毫无意义。
可是我不懂得算命,不懂得预知。所以我是俗人,会有俗人所会经历的会认为是缘分的经历,然后精力消耗,不知所终。
他很淡定的坐起身,对蹲在地上发愣的我,伸出一只手,那样的笑容,是葛布以后一直所拥有的,我可能真的很难被视觉的效果所迷惑,然后兀自陷入,却也许不知道会是万截深渊,让我寸断。
一手拿起钉子,一手伸到葛布很大的手里,他就把我的手攥到她的手里,像戴了副手套一样= =,那么热的天里,真是难受,我讨厌湿嗒嗒的感觉,讨厌,我讨厌男的味道,讨厌。但是我喜欢被他攥着手湿嗒嗒的感觉,喜欢。喜欢葛布的味道,喜欢……
所以,我举了白旗,以后的每天都任由葛布牵着我的手到处走走,我就像他的小小狗,走到哪里,都要乖巧的被他领着,听他的话。
络盐说我没有自我,我告诉她,我一直都很容易陷入兀自的旋涡,我也不知道现在和葛布所谓的在一起,究竟是我们两个人的事,还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我只是知道,我每天被葛布拉着,低着头,偶尔望望葛布的后背,看着他那双有些破了洞但却还一直穿着的球鞋,跟着他的步调,有时候甚至需要呼哧带喘的跑。也一直紧紧跟随,跟上了发条一样,跟上了魔咒一样。
葛布叫我小乖,也许他真的觉得我很乖吧,或者他希望我很乖。他把我的小钉子没收了,他说女孩子不应该玩那么危险的东西,会扎破指头,流血的。
我听他的,我全听他的,当时在地铁里,左手交出了我自己,右手交出了我的小钉子。剩下的我,与葛布这个当时的男的没有任何瓜葛的我,仿佛成了一个空壳,再也没有任何独立生活的意义。
葛布加班的时候,我就会静静的坐在他办公室的椅子上,有时候甚至等到睡着,如果没了地铁,他就打车送我回家,我靠在他肩膀上继续睡,然后感觉很软软的安全。
葛布不忙的时候,我们就会在拥挤到像压缩饼干一样的地铁里,那个时候我往往是睡不着的,葛布却可以靠在杆子上睡,我便轻轻的咬一下他的脸颊,自己兀自哼唱那些自己喜欢的乡村歌谣,一点一点的绕着自己的卷发,把玩。我妈妈说小的时候我就是那种给我一个玩具我可以玩上好久的孩子,很乖,也很容易入迷。
有时候我也会靠着葛布的肩膀哼唱,摸摸他的发,摸摸他的闭着的双眼,摸摸他的鼻梁,摸摸他的嘴巴,软软的。他也总是那么镇定自若,从来没有睁开过眼睛。葛布就是那么缓缓的有着自己无可改变的步调的人呢。
有时候我们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家,葛布坐在我旁边,看着我替他在手腕上画上红色的手表,还有红色的花,像血液一样颜色的花的脉络,叶子,还有枝桠。他偶尔会有不乐意,但是仿佛在地铁里的葛布才是最听我话的时候,出了地铁,我就是他的小乖乖,小狗狗。所以我在地铁里,可以做自己喜欢和他在一起做的事情,好好的把玩他的每一个细节,然后满意的笑。
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地铁了,喜欢这个闷罐,因为我和葛布一起在罐头里,所以不再闷。
络盐说我像个痴傻的小傻瓜,我告诉她说:我是啊,我是个想当傻瓜的傻瓜,所以我想一直傻下去……
络盐说我写的这部小说该终止了,因为我仿佛完全爱上了我所编织的世界,不能自拔。
我期待着我生命里有这样一个葛布,可以带着我,领着我牵着我,走路。
我迟迟无法给这个故事编织一个结尾。络盐告诉我说,她来帮我结束这场梦。我告诉络盐说:不,我还是自己来结束,因为我只是“我”对于他的梦,一个愿长梦不醒的梦,纵使他离我有那么一片深邃的海洋,我也仍然渴望着沉迷在他的世界里,不知自拔。所以我想编织,继续编织一个又一个的美梦,接二连三,不知所终。
我不愿写任何关于葛布不好的事情,或者一些世俗的原因会和“我”分开。我只是建立了那样一个场合,那样一个拥有着我的决绝的场合,我轻轻的攥了下拳头,小钉子扎破了我的手,我还是难以忘记葛布的身影,虽然他此刻就在我的身后,望着我,然后转身离开,缓缓的,镇定自若的,走着他自己的脚步离开,离开我的世界……
我把拳头缓缓的打开,有点红色的液体,还有小钉子,我任由人群推搡着往前走,走出了地铁站,是好黑的一条路,只有微弱的灯光,我小心翼翼的把拳头空着往回家的方向缓缓的走,突然我摊开手,望了小钉子一眼,突然手一抖,小钉子完全没有任何声音的掉到了地上,我站在那里找了好久,望了好久,却再也没有发现小钉子的踪迹……
过来接我回家的爸爸问我是不是掉了什么东西,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却终没有开口,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默然。离开了。
我不疼,我一点都不疼。一点,都不。因为我的世界里,也许你,真的不曾来过……
我咬了咬嘴唇,嘴巴干裂了口子。结束了敲打键盘的声音。把手边那颗金色的小钉子轻轻的放在手里把玩,那天,我从地铁门口出来,走在那条黑暗的有着微弱灯光的小路上,那颗小钉子的确是不见了。
我叫落雅,从那以后我就没再写过任何东西……
-
那天,我咬着快要融化了的冰棍蹲在马路牙子上,像一只狗一样舔着这唯一的一抹冰凉的时候。
月月在我的耳边轻柔而绵软的吐出一句话:“夜夜说要带我私奔,你呢?……”粘粘的,湿嗒嗒的。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任冰棍一点一点的融化成冰水,滴答,滴答,滴答,滴了一地,瞬间被发烫得冒着热气的地面所吞噬,蒸干,只留下廉价冰棍色素的颜色,无法抹去……
我叫迷迷。不是迷糊的迷,虽然我经常装迷糊。不是迷你的迷,因为我很胖很矮。更不可能是迷人的迷,因为我完全没有个人魅力。在这种炎热的狗都没力气号叫的日子里,唯一吸引我的只是想光着膀子撒丫子躺在空调间里不动窝。
可是却被月月的一个电话从睡梦中吵醒。然后忙乱的穿着邋遢的昨天没洗的衣服,飞奔,到几乎跨越整个城市的地方。我家住西头,月月的家却住在城市的最东头。据说有人尝试过步行从西边到达最遥远的东头,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是撇嘴一笑:“没事撑得晃,又不是石器时代,连马都没有,纯一瞎得色!”
我是个逃避责任的家伙,更是个庸懒的家伙。我知道我是个没多少人待见的人,别人口中的死胖子。我也懒得去搭理那帮人。没劲!懒得跟他们一般见识。依然自我的过着薯条可乐的美国生活自得其乐。
直到……看到月月。
其实我一直回避的名字还有一个……叫作夜夜。是我的铁哥们儿,死党,发小儿。我们从小混大的。从来都是我当吓唬小朋友的那个“死胖子”,他做军师。以至于现在的我是个小卖部的杂货郎,他却是个大酒店的大堂经理。
其实当年也的确总有人在我耳边絮叨,差距,差距,差距!意思就是说我该滚离夜夜远点,毕竟我们不是一般货色。
不过我一直倒没在意这事儿,人嘛!自然都是这样。看不惯不一样的生物同处一室。因为我是打定主意要跟着夜夜混的,倒也不是沾他的光。
而是儿时的时候,有一回幼儿园班里的几个捣蛋鬼来围攻我,想抢我的虾条。我一向是就怕没的吃,不怕死的!所以坚决维护!任凭他们怎么跟我威胁,我都紧紧的抱着虾条不放手。
“迷迷,其实,你大可以赢过他们的。”一个淡定的声音。
我惊讶的回头,是夜夜,他自然和我眼前这群捣蛋鬼不能同日而语。并且他叫我的时候并不是称呼我为胖子,更不是死胖子。我好久都没有听过有人叫我的本名了,连我爸妈也总是胖子长胖子短的。以至我也在日积月累中把自己的名字定义为胖子,死胖子之类。就那一个当口,我突然想起来我叫作迷迷,不叫作死胖子。
我放松了姿势。以自己的压迫感和实力把那群臭小子给轰走了。自此我们和所有俗套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和他的小跟班一样。我们成了变形金刚,他是核心指挥,我则是那个铜墙铁壁的躯体。没有再欺负过我们。
其实直到上高中的时候,夜夜上市重点绰绰有余,而他却跟我一起上了个三流高中。没有人能理解他,我也不问,只是任由他这样做。因为我始终相信,夜夜是有着自己做人守则的,他不会对自己的人生出差错,哪怕一个小小的选择,所以,他选择和我一个学校,只要他还是夜夜,就不稀奇!
“你到啦!”月月看着我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很满意的咯咯的笑着,清脆,是这个夏天我难得会感觉到凉爽的人的声音,因为我总觉得不说话比说话好。
理由如下:
01. 费时
02. 费力
03. 费劲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习惯一个人在家里打CS的,只玩单机版,纵使练就了绝妙枪法,也从不跟那帮子人凑热闹,忒吵,烦!
我和夜夜天天混在一起,日子也过的自在。但是,你永远不知道上帝会跟你开什么样的玩笑,只要他想。
“迷迷,我喜欢你!”我当时正在吃虾片,塞的满嘴都是,然后瞬间全数喷出。
惊了!居然有女生喊我名字!
惊了!居然有人向我表白!
惊了!居然班花喜欢我!
惊了!居然!!!!!最后一个居然,我没有写下去。因为下一刻,我就撒丫子的卷走书桌上的所有东西,往家里狂奔了。
我不喜欢玩笑,我不喜欢女生的玩笑,我最不喜欢女生捉弄我的玩笑。她们总是以柔柔美美的姿态,常常指着我哈哈大笑。那个时候我总是不禁发毛,不知道自己又做了什么可以成为他们谈资,可以成为他们笑料的事情。我禁不起捉弄的,所以我就没想过去喜欢谁,省得受折腾,我还没想法要减肥呢。
我回到家还没躺到床上,夜夜的电话就来了。很低的声音,我感觉到他的怒气,其实。我看起来笨笨的,其实。什么都明白。夜夜喜欢月月,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因为奇怪的是月月一直跟我们上一个学校,或者说,夜夜并不是为了什么劳什子的千古友情,为了陪我才上这个三流学校的,夜夜的目光一直紧紧的追随着月月的身影,就像黑夜里是需要月光才不会寂寞一样。
“那个,夜夜,我……”
“我没事,我只是想跟你说,我帮你跟老师请了病假,你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吧。”
啪的一声之后,我的耳边就是嘟嘟嘟嘟嘟嘟的被关掉电话的声音。我打开电脑,开始在CS里一个人拼杀……第二天我到学校,前一天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是我自己的臆想一样。风平浪静,却有那么点孤寂。夜夜那个时候便开始疏远我。我不太明白这一点其实,毕竟我是个胖子,是个矮胖子。顶多月月是和谁打了这个无聊的赌,看看我是否会上这个钩而已罢了吧……
在我眼里,只有哥们儿才不会瞧不起我,所以,其他一切本该视为粪土,就像以前一样,丝毫不搭理来挑衅的任何一个人,这个定力我一直是有的。
所以,很荣幸的,我休学了。不是我对这事看得重,其实也是我的水平实在跟不上即使三流高中的进度,还不如回家看小卖部。
但是月月居然找到了我家的电话,还给我打电话,约我从城市的最西头跑到城市的最东头她的家附近的马路牙子上吃一根充满色素的冰棍,其实我也曾经想咬着牙对月月说,咱们去吃哈根达斯吧?那天,我手里紧紧攥着从家里小卖部坑出来的钱,一手心的汗。
月月咯咯的笑:“不要!我要吃冰棍!”不知道月月为什么这么坚持,我一直一直都很纳闷来着。
月月很优秀,成功的考上了某所名牌大学,当然,原本大家以为重意气的夜夜不可能追随了我也休学,他只会跟着月月的脚步,也去那所大学读书了。
月月走的那年很不舍得似的,我也一直不懂这个女孩究竟想干什么,对我这个又矮又胖又没前途的男生居然还有着难以想像的热络,总是时不时的召见我。我就如同一头被使唤的毛驴,奇怪了我却心甘情愿。男人难道真的是会见着美女走不动道,或者可以变成超人。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不禁浑身大大的打了个寒战。
其实像我这样的人,说不自卑是骗人的,除非把这世上的镜子都给消灭掉,除非这世界上全瞎了眼,否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人对我看上眼的。
整一大学四年,我就奔忙于从我那小卖部到月月的学校两头折腾,这倒好,也还真减了不少肥肉,打那之后没人叫过我胖子。有人开始叫我迷子或者大迷之类的。总之是我的名字。但是,总不能跟夜夜和月月相比的。
他俩在我眼里特配,其实我听月月的老往她那边跑,并不是什么兄弟上的背叛,或者怎的。只是单纯的像被人下了咒,施了法,总被月月牵着鼻子走。其实和月月每次吃的东西都特廉价。不管冬天夏天,她都让我陪她吃那充满色素的破冰棍。经常我都是打着喷嚏,一边嘎嘣嘎嘣的咬着大冰坨子的。那个时候月月就会慢慢的舔着冰棍,冲着我笑。小鼻子都冻红了,居然还吃的下。有几回我看见冷的哈气太大,她舌头险些都快被冻在冰棍上了,大汗……
夜夜也常来找我,那么好的是他们从来不会同一时刻召见我。让我也算过得去。不会为难。夜夜每次来,就和我去吃一样东西——羊肉串。
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钟爱那东西,简直是疯狂。我们总是能点好几十串串子,就坐在街边的大排挡,从天亮喝到天黑,再喝到天泛了鱼肚白。其实我酒量不太好,每次都喝的比较少。夜夜则会喝好多,他后来去坐了酒店的工作还真合适,应酬不必怕,三五个人肯定被他轻易撂倒,三中全会自然也就是小菜!
有时候像我这样庸懒着过日子也有一好处,过得快啊!刷刷刷的时间就都过去了!月月和夜夜也都毕业了。夜夜去了一知名酒店做了大堂经理。月月却突然没了消息,虽然我心里很纳闷,虽然我把弄着手机,无数次,甚至连发一个笑话给她的勇气都没有,总觉得自己没资格。自己就一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主儿。
每次我都这么跟自己说,让自己别抱任何非分之想。人家是天鹅,我可不是会变成王子的青蛙。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大家别慌,不是朴树来了。只是我的铃声,我蹭的就蹿起来了。因为我只把月月的来电铃声设了这个。所以知道,是月月,我调整呼吸,呼……吸……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像大姑娘一样紧张了。
“喂?……”
“迷迷,出来吧。我在老地方等你。”挂上电话,我抑制住满心的狂喜,忙乱的穿着邋遢的昨天没洗的衣服,飞奔,到几乎跨越整个城市的地方。
天热啊,整一蒸笼。
我好不容易奔到那里,月月站在那里,曝晒在阳光下,我看着她有点刺眼。她的脸被恶毒的阳光晒的有点红红的。
“我想吃冰棍。”
“我去买。”我们总是在一家小卖部买冰棍,那里大妈都认识我们了。也曾经推荐过我们有什么新产品之类的,我都一概摆摆手,说:“谢谢您哈,还是老样子吧。”
揭开冰棍上湿嗒嗒的贴在冰棍上的纸,我就开始咬着快要融化了的冰棍蹲在马路牙子上,像一只狗一样舔着这唯一的一抹冰凉的时候。
月月在我的耳边轻柔而绵软的吐出一句话:“夜夜说要带我私奔,你呢?……”粘粘的,湿嗒嗒的。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任冰棍一点一点的融化成冰水,滴答,滴答,滴答,滴了一地,瞬间被发烫得冒着热气的地面所吞噬,蒸干,只留下廉价冰棍色素的颜色,无法抹去……
其实多年以后我每次再想到那个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什么都没说是很正确的选择。因为我没有任何资格说任何话,而且我一小卖部的,凭什么给月月幸福。月月人家可是市里数得上的富裕人家。
月月撇着嘴巴说:“没劲,窝囊废!”她把冰棍一扔就转身走了。结束了我们的这几年莫名其妙的折腾。那会儿想,虽然人生贵在折腾,谁也禁不住一辈子都那样吧。我心脏也不行。
我又冒着大汗从最东头回到自己最西头的狗窝。狂打CS……
咚咚咚咚!!!
我觉得我们家那小破门都快被砸烂了一样。
我纳闷的赶紧去打开门。
是夜夜。满脸怒气。这样的夜夜我是没见过的。
他够狠,上来就一拳。我就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受到了鲁智深拳大镇关西的磬钹铙齐喑的感觉。
幸亏夜夜只打了一拳。否则我肯定得跑趟医院了。还真不知道这小子手劲儿这么大。
夜夜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眼睛直钩钩的望着我。
我还在那纳闷,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特像一傻子。
“月月说她喜欢你!”
咚!我的心剧烈的蹦蹬了一下,然后就抽成了一团。
“她逗你玩的!”我使劲的摆摆手。
“你X……”说着夜夜又要上来扁我,甚至还带了脏字的骂我。我可从来没认识过这样的夜夜。或者说我一直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知道那些招惹我们的臭小子后来都是被谁好好的修理的,我却从来没说过。我赶紧躲远了点,镇静的对夜夜说:“夜夜,带月月私奔吧。当你没来过。”夜夜在那里大喘着粗气,不搭理我。
其实,我都知道的。高中的时候,月月那天并没跟我开玩笑。她一直都很认真的。我也知道她喜欢我的原因……一直都知道。
并不是我长得怎地怎地,更不可能是我穿的怎地怎地。
原因很简单,月月有一回考试不小心考了一个倒数的成绩,当时之前她好像发烧,特严重,但老师又要家长签字的成绩单。我们学校也在西边,每天奔忙着跑车的只有月月。纵使月月再漂亮,再招人爱,也没人会在那种大夏天的中午顶着大太阳去给她送这样一张成绩单。
理由如下:
01. 费时
02. 费力
03. 费劲也不知道我哪根筋不对劲儿了。居然自告奋勇的说愿意帮月月送过去。于是我就开始哼哧哼哧的往月月家走。那天那叫一个热啊,属于大家俗话在地上煎鸡蛋都能给煎熟的那种天儿。
我来到月月家楼下的时候,大汗淋漓,就顺手掏了掏篼,发现手里的钱就够买两根破冰棍。想着怎么着也算份心意,我就买了带上去。
开门的只有月月。她惨白的脸泛着病态的酡红。谁都没有,没一人在家照顾她。我也没问。这样的家,大致都是如此吧……
我抬起手上抓的两根冰棍,天太热,化了好多,都滴答他们家一地。我忙道对不起。想用手去擦。
月月扑哧笑了。说“我去拿抹布擦啦!”
我也很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自己还真是挺脏的哈。
夜夜后来就开始吃那根快化没了的冰棍,吃的满嘴巴都是,都是色素,吃完了的时候她就像个小花猫。我就在那乐。
月月笑着说“笑什么啊。我今天还没吃饭呢。”
“啊?你等会儿哈,你床上躺会儿。我给你随便弄点,一会儿就得。厨房在哪儿?”顺着月月指的方向,我看到了我一辈子有始以来见过最豪华的厨房,也最干净无污渍的厨房。所有的调料都一应俱全,只是冰箱里却空空如有也。我猛擦汗。
月月说,“算了,还是叫外卖吧,大老远跑来,你也饿了吧。”然后她就熟稔的播着饭店的电话,点了两份盖交饭。
其实夏天的时候我特别懒得动,因为消耗大啊,这一西一东的折腾,还真把我饿的够呛,中午那点东西全都给耗没了。月月就看着我狼吞虎咽。然后开心的笑笑。自己再慢慢的很斯文的往嘴巴里塞一勺子饭。
后来我就琢磨,我怎么就那么不客气呢,在人家吃饭还那么大咧咧的,半点形象都没有。放在我书包里的成绩单,我一直都没好意思交给月月。
于是带回了家,用我那像狗耙一般的字迹给月月的成绩单上签了字。“家长阅”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其他的字我不敢打包票,但这仨字我可是练家子。
因为得一直给自己留条后路哈……没事就自己给自己阅了呗……要不就是我爸我妈还有我一起不悦了……= =。
事后MS老师还没发现这事。月月后来也知道了那张成绩单的事,朝我眨眨眼。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好多星星啊……天花乱坠的美。
有人会问,夜夜既然一直喜欢月月,那么那天自告奋勇的理应是他啊。大家问的好,要不我查点忘了这个碴儿。夜夜那天下午有个优秀干部选举的会,所以他就没动窝……
其实想起这么多事我觉得我脑子真是有生以来第一回的清醒,虽然讲述的也真是完全跳来跳去的没条例。但是我能把这些动讲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像我这样一个懒人。
那么……接茬儿讲上面的事。
夜夜半天没吭声。
“夜夜,我不喜欢月月。”我跟夜夜慢慢的说。自然我的心里也慢慢的被什么玻璃渣子在狠狠的扎。
夜夜站起身,“我知道。”然后就往门外走去,咣当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我又继续打我的CS,不知道打了多久?三天三夜?好像看过有因为玩游戏玩死在电脑前面的,那会儿我可能就特希望能那样。我就这号人,总是不明不白的去逃避。
月月后来再也没来找过我,夜夜也没有。听说他们两个后来一起去了美国留学。也真正的过上了美国时间的生活。我则依然自我的过着薯条可乐的美国生活自得其乐。乐不乐就看我自己的了。
月月走的那天,其实我是知道的,我把所有电话,所有可以沟通的设备全部关掉了。一个人疯狂的打CS。
零点过了以后……
我对着自己说:“迷迷,你这个窝囊废!你XX真伟大!”然后就往自己嘴巴里塞了一大捧的虾片死命的嚼,死命的掉猫尿……
嘎吱……嘎吱……是我嚼碎我的爱的声音……
“光棍儿万岁!”
-
我们的过去,可以复苏么? - [软绵绵的絮叨]
2007-11-08
对于以前的故事还是放不下手.所以便继续了.继续,有时候确也不是好事情呢.^^*
======================================
[IMG]http://i113.photobucket.com/albums/n231/veraQ/file-4.jpg[/IMG]
我叫迷迷。不是迷糊的迷,虽然我经常装迷糊。不是迷你的迷,因为我曾经很胖很矮,后来经过多年的大东头到大西头的往返折腾也顶多只算体态匀称。更不可能是迷人的迷,因为我完全没有个人魅力,虽然曾经有一特漂亮的妞跟我表白。我现在的人生目标就是即使不是在炎热的狗都没力气号叫的日子里,也可以撒丫子躺在床上不动窝。
再不会被一个电话从睡梦中吵醒,然后忙乱的穿着邋遢的头天没洗的衣服,飞奔,从大西头奔去大东头,到几乎跨越整个城市的地方急火火的见一个人。
我还是每天日上几竿……(本来想拽点儿新鲜词儿,可我最终懒得去真竖个杆儿去测,所以作罢。)
我总是在小学生都开始做课间操差不多的时间,开始一天的工作,其实说来也简单。就是蹲在小学校门口的这个小卖部的门口,等着一会儿小学生们下课之后到我这里来买个冰葫儿,冰袋儿,可乐粉之类的小吃儿当营生。那帮孩子还和我们小时候一样,对那些对身体没一丁点儿好处,色素巨多的冰棍儿,情有独钟。
按理说物价在不断的上涨,可小学生的吃食似乎还是如以前一般,没有太大改变。我也就是得个蝇头小利,糊口混日。可现在的小孩儿都是大款,经常拿着张十块钱的大抄站到我面前,说:“叔叔,买根儿冰葫儿。”然后咧嘴露出没长太齐的小豁牙。为了一根儿三毛钱的冰葫儿,我经常得准备特多的零钱,大把大把的找还给他们。
守着一冰柜的色素冰棍儿,我自己却没再吃过一根儿。有一次心里犯嘀咕,就像猪八戒垂涎人参果儿似的。攥着从小学生们那赚来的一把“大抄”跑去哈根达斯,点了个冰激凌吃。结果倒好,300根儿冰葫儿都打不住,味道嘛,也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完全不是个滋味。可再怎么说也是咱尝过了,以后别人提起来,没人敢说咱土老冒儿,咱可以光荣的说:“哈根达斯啊!也就一般!”云云。
我也渐渐变得不爱吃美国食品,更再没吃过虾片。也许,我是打心眼儿里,每一秒钟,都没忘记过那种嘎吱……嘎吱……的声音。
也许是少吃了这些膨化垃圾,我出奇的保持了这些年东西大跨越折腾来的匀称的体型,熟悉的哥们儿总说:“迷子,可以啊!人瘦了,变精神了哈!”我就总是笑笑不语,他们看见的是我的身体瘦了,他们看不见的,我摸不着的,瘦了的,是我的心么?
有什么被我狠狠的抛在了几年以前的那个夏天。是什么时候呢?总是恍惚的记不得。我这人对数字真是没概念。只是知道,现在是春天,是那种树叶儿嫩的让人想咬一口的时候,看到那些叶子,我便知道,又过了一年了。
我总觉得,春天让人浑身懒洋洋的。不过,这也许就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又也许,我觉得一年四季都会让人懒洋洋的,只是因为我自己够懒惰,没有拔尖儿的心。不过我的确很懒。虽然忘记了是哪个已经化了灰的老头儿说过,与人斗,其乐无穷。但我并不那么想,还是人机大战最合我的胃口。所以,很显然,我除去当小商贩的时间里,一如既往的在我的单机版CS里度过。虽然有哥们儿推荐,说哪哪个网络游戏可以泡到漂亮的妞儿,可我还是喜欢我的单机版CS,我在那里面,是王。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大家别慌,不是朴树来了。只是手机铃声……
可是,听到这个铃声,我突然慌了,呼吸开始变得急促,向我浑身上下所有的口袋进攻,却四处也摸不到我的手机,我调整呼吸,呼……吸……像大姑娘一样紧张。
等我再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小学生拿着个手机慢慢走远,嘴里说着“没问题,今天晚上我爸不回来,咱俩一起把那个什么鬼舰队给干掉……”
原来只是小朋友之间抄机游戏的邀约,也难怪,现在的小学生,都是大款。
之前的什么时候,我把来电铃声设了这个,只设定了一个人,因为我想随时知道,是这个人,打来的电话。只是,这个铃声,从那个夏天以后,我便再也没听到过了。
我突然纳闷起来,搞不清楚自己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是从哪里来的,小学校里又传来:“春天了,树绿了,花开了,大地复苏了……”的朗朗读书声。
复苏?……苏醒?……在春天?……
我脑袋里装不下那么多个问号,更无法把这一切莫名其妙的情绪理清楚。只是隐隐觉得,有什么,在涌动。莫名。
他们总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觉得这话真对,所以人家电视剧里让得了不治之症的女孩子选择的时候,她说来世要当一棵树,因为不会动地方,就不会有分离。我其实也挺想当一棵树的,因为懒得动地方。
所以,邻居居委会大妈敲我家门,我正琢磨着不是交煤气费的日子她来找我干吗的时候。
“迷子,信!外国寄来的!”居委会大妈扯着嗓子好像碰上了什么光荣的事儿,不就是信么,不就是封国外寄的信么,不就是封从国外寄给我迷子的信么?!……
信???
我蹭的从床上蹿下来,打开门,急火火的从大妈手里拿走这信,匆忙的说了声,大妈,谢谢您啊。然后砰的把门关上。攥着信的手,有些抽筋儿……
信?会是谁?
其实我不太傻,我说了我不是因为迷糊才叫迷迷的。所以我大可以猜得到。
是那个,已经有六年没有再响过的铃声的主人的信……今年我28了,那年,我们,都22岁……
以前老觉得电视里的情节特老掉牙,但我的记忆还真如电视里说的那样像放老电影一样迅速倒带,一幕幕的真切的要命。让我无法再揣着明白装糊涂。我笨拙却小心翼翼的把信封撕开,慢慢的打开信纸。
上面写着几个字:“迷迷,明年叶子变绿的时候,我们的过去,可以复苏么?”
复苏?又是复苏?这年头哪儿来得那么多睡了醒了的事儿啊?
我认得这个笔迹,从我龙飞凤舞且得意满满的写下“家长阅”三个大字的时候,便记住了这娟秀满纸的字迹。虽然没有署名,但我却清楚的知道笔迹的主人,是月月……
我逃避了六年的名字。
其实我在脑子里无数次偷偷幻想了幸福的过着美国时间的月月和夜夜的样子,很模糊,却幸福的要命。有时候幻想的,连我都觉得幸福的要命,然后哗啦啦的掉猫尿。
我一直认为,对于月月,我是什么都给不了的。关于我和夜夜,也完全不存在战争,更不存在输赢,因为我原本就没有任何可以骄傲的筹码,也就没什么好输的。
只是,不战之殇。
时间依然在我手表上滴答滴答的走过,没有停息,我依然每天过着懒散日子,没有变化。树上的叶子却开始从嫩的想让人咬一口变得亮晶晶的绿,风吹的时候,沙沙的轻响。春风,真是好得意啊。
我又一次不期的见到了夜夜,这个比手足还亲的哥们儿。他西装革履的站在我家门口,这次,他很平静,眼睛却依然直钩钩的望着我,眼里带着不定的闪烁,还有,隐隐的,什么……我不想去想。
夜夜在我的狗窝里,找了个不太乱的地方坐下,低着头,半天都没说话。
“呃……”“我来说吧……”夜夜一直喜欢这样,每当我刚想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他会说些什么,作为主导。
“哦”我讪讪的点头。
“月月……死了。”
“什么?!”这是我这辈子听到过的最大的笑话!却是最不好笑的一个笑话!如果可以,我宁愿用自己一生来换这句话,只是个笑话!……
我知道我现在满脸怒气,狰狞的样子也是夜夜也一定没有看到过的。此刻,我正揪着夜夜的衣领,不由分说,就是一拳。在事后我曾经想过,那个时候我的一拳,夜夜他……是不是一如我当年被他打的那拳一样,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受到了鲁智深拳大镇关西的磬钹铙齐喑的感觉呢?
搏命一拳后我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眼睛直钩钩的望着夜夜。等着他的解释,等着他告诉我这只是个不该开的玩笑。
夜夜跌坐在地上,“可笑吧?六年以后,我跑到你家门口,对你说,月月死了……真的很可笑吧?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才是那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原来,一切就根本不属于我,我只是被当个傻小子一样,团团被耍了十八年!!!”遇到月月那年,我们十岁……
他开始叽里呱啦给我讲他和月月的事情,到现在,我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他说,他和月月一起到了美国,月月的鼻子开始流血,月月开始经常昏倒,月月说这是她看过的最烂的肥皂剧,月月没事的时候总吵着要吃冰棍儿,美国的大街上只是廉价的哈根达斯,月月开始住院,月月每天望着医院花园里的叶子,叶子开始从嫩的让人想咬一口的时候变得变得亮晶晶的绿,月月的父母终于放下手边的工作,跑到美国去看她,月月的嘴边的微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勉强。月月让夜夜帮他拿来了笔和纸,写了一封信,拜托夜夜帮忙寄给我。夜夜把信偷偷拆开了看,夜夜在医院的长廊里嚎啕大哭,最终还是没有把信扔掉,只是放在了箱子的底下。叶子,在秋天的时候开始飘零。一片,两片,三片……月月开始数不清楚究竟掉了多少片叶子,月月也不知道这些叶子将会飘零到哪里。月月开始神经质的吵着要回北京。嘴巴里艰难的说着要落叶归根……夜夜的心也一把一把的被什么东西揉碎。夜夜的心破烂不堪的秋天里,月月走了。她,还没到二十三岁。
夜夜进入了一个漫长而又深邃的黑洞,怎样都走不出来。夜夜妈泪流成河。夜夜只是行尸走肉般的过着日子,没有任何意义的过活。
夜夜家的家底也差不多耗光了的时候,夜夜妈带着夜夜想回到北京度日。夜夜妈发现了那封信。以为是月月留给夜夜的最后的东西。夜夜的心再次猛的被无数次讽刺的针扎过,痛到他清醒过来,他把这封迟到了五年的信,终于重新找了信封,填上了地址,寄了出去。
这是他欠月月的,也是唯一可以爱月月的事。因为,这件事,只有他能做到。
你能想像在风和日丽的一天,突然有人掐住了你的喉管,似乎要完全遏止住你生命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么?那个时候完全是这样的感觉吧。纵使当年月月离开了,迷迷的心里仍旧是幸福的满满的,酸楚的满满的,可现在……却真的是永久的失去了……他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个人,所以不得不推出去想让她幸福的那个人。空空的。
迷迷仍然每天去小卖部,看着豁着牙的小学生开心的朝自己笑着说要买充满色素的冰棍儿,他也会偶尔给走投无路的小学生签个家长阅之类的字。明年,又是一个明年……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
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
只是我早已经遗忘
当初怎么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
但我也渐渐地遗忘
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
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
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在你可以珍惜的时候,请不要再当悲情英雄……请你,一定记得,一定。
=========
以前的故事. -
我一点都不同情李在福,我一点都不喜欢李中儿.
HZ..是耗子吧..







